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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徐家匯書院大字下面注威妥瑪拼音,而非普通話拼音,惹來爭議。先說我的觀點:現(xiàn)在的注音大可不必改。
不必改,倒不單為了“保護”上海方言。保護,從來不是為保護而保護,否則,一定又會惹來“杠精”說:憑什么保護這個,不保護那個;憑什么保護就要這樣,而不是那樣;或者,你說保護,難道就真保護了?保護,只是說,盡量參差多態(tài)。如果把此注音,理解成是大文創(chuàng)產(chǎn)品的一部分,人們看到時,打個問號、做番探索、有些收獲,原來,“徐家匯”有這樣的前世今生,豈不是好事?課堂學(xué)習(xí),自然要用標準漢語拼音;文化地標,有些創(chuàng)意,不是壞事。
由此想到三點:
一是對爭議完全可以有接受的雅量,有爭議也不是壞事,說明有關(guān)注。一方有創(chuàng)意的自由,其他方自然也有評論的自由。只要不涉及到法律法規(guī)禁止之事,哪一方都不必強加自己的意見到另一方。在網(wǎng)上輿論動輒甚囂塵上的今天,這種“強加”自然也包括網(wǎng)上言論的措辭之類。
二是批評他人時標準盡量要慎重,除非是某領(lǐng)域的專家里手,并且沒有越出自己的領(lǐng)域,否則斤斤于自己的認識,批評很容易犯錯。拿滬語發(fā)音來說,細究起來也大有講頭,有融合了蘇浙方言的市區(qū)上海話,也有滬郊上海話;有當代上海話,也有古已有之的吳語;古已有之,還分隋唐的、還是秦漢的。如果隨意拿一個自己認知的標準去論斷,難免貽笑大方。
三是公共表達的最基本原則——當然,合法是一定和必須的——那么就是盡量不要有歧義。否則,保護也好、創(chuàng)意也好,就都不那么理直氣壯了。比如,舉個例子,這就說到我文章的題目了:
某機構(gòu)官方號有個欄目叫“上海爺叔杠天氣”,每次有中年禿頂爺叔露臉講天氣。為了體現(xiàn)滬語特色,非要用個“杠”字。沒錯,滬語是讀gang,可“講”的古音本來就是“古項切”,就讀gang。即便讀作滬語,也應(yīng)該就用“講”。退一步說,非不要用“講”,因為“講”現(xiàn)在普通話念成jiang了,那也不要用“杠”啊。春夏秋冬、陰晴雨雪,天氣好壞都沒啥錯,“杠”它作甚呢?每次看他出來一本正經(jīng)“杠”天氣,總覺得有些好笑。
所以,凡有歧義的,盡量避用,如何?
吳強/文